【記者吳峙嵩報導】綠營指責藍白修正老福法22條,導致地方補助老人醫療費無法源依據,民眾黨高市議員候選人林于凱2日聯手人民監督健保聯盟發起人蘇偉碩,指出高市府早在105年,就刪除領有中低收生活津貼及身心障礙生活補助的兩類弱勢族群,「沒有資格」申請醫療補助,這個漏洞迄今已十年,但執政黨認知作戰,刻意散布對在野陣營不實的資訊。

蘇偉碩詳細盤查比對全台23縣市的相關弱勢醫療補助法規後發現,老福法第22條修正後,現有各地方政府醫療補助的自治法規效力,完全不受影響,弱勢者的醫療補助權益,也不會有任何改變。
他以六都為例,雙北、桃園、高雄都是依據《社會救助法第20條》提供經濟弱勢醫療補助,台中則是採用《社會救助法第20條》及《老人福利法第5條第三款及第22條》雙軌制,台南依據《社會救助法第20條》及《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無力負擔費用補助辦法第11條》雙軌制。換言之,縣市政府早已依據地方行政規則,制定相關的醫療補助辦法,跟衛福部的說法完全不一樣。
林于凱表示,在查找資料中,意外發現六都對於「具有中低收生活津貼資格的老人、具有生活補助資格之身障者」的醫療補助法源,唯獨高雄市沒有,其餘五都針對生活需扶助的身障及老人,皆有提供部分負擔及健保未給付之醫療補助。

林于凱批評高市府,高雄早在105年,即修正《高雄市經濟弱勢市民醫療補助辦法》第四條後,領有中低收生活津貼及身心障礙生活補助的市民,是「沒有資格」申請醫療補助,迄今已滿十年。
林于凱認為,依高市府所提供的資料,115年上半年,補助經濟弱勢市民重傷病醫療費517萬元,僅佔總預算不到十萬分之二,為了節省一點錢,竟剝奪經濟弱勢者可能的醫療權利。
他呼籲高市府正視這樣的問題,林于凱也承諾簽署同意書,如當選後,就會推動終結這個長達10年的醫療補助漏洞,讓高市恢復全面的弱勢長者醫療補助,不讓任何一個長者被遺落或遺忘。

